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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央及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87451)。

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厅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的要求,积极围绕优化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能力培养等多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围绕加强财政宣传打造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经过完善升级,厅门户网站技术保障更为可靠、栏目建设更加完善,已成为我厅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2017年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点击量累计已达4100余万人次。二是建立新媒体发布平台,建立了“山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山西财政”新浪微博,2017年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0余条。“两微”作为我厅新媒体发布平台,随着信息发布数量、关注人数的不断增加,目前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三是加强财政宣传工作,持续加大与中国财经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刊发财政新闻稿件100余篇次,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宣传的影响力。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安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厅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围绕提升服务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增强了网站作为政民沟通渠道、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二是及时回应解答社会关切事项,回复厅长信箱35余封,答复公众咨询406余次,均按要求办理。

(四)围绕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我厅注重加强与省内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及时了解学习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信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和新做法。先后于2017年4月、6月、11月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政府门户网站培训会、政府网站监管及政务公开会、全省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学习借鉴了省内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升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地方债券发行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省本级公开情况。2017年2月6日,在省人代会批准省本级预算后的20日内,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经省人代会批准的《关于山西省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全文以及相关报表,同时公开的还有2017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等内容。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分项目公开地方财力安排补助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并且首次公开了分地区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和2016年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表。2017年5月23日,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公开了包括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内的山西省省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及《关于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2017年1月19日,我厅下发文件,对省直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省直预算部门都要按照统一模板公开本部门预算,公开时间统一为2月6日。我厅在门户网站首次设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经统计,我省省级部门全部公开了本部门2017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100%。

市县公开情况。截至2017年底,我省11个市本级、119个县已全部公开政府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1466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率为100%;县级14117个部门中已有14055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为99.56%。

)财政决算信息公开

省本级公开情况。2017年8月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14日,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该报告全文及决算报表,包括山西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和增减变动情况。除4个涉密部门外,115个省级决算部门中,有114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率为99.13%。

市县公开情况。截至2017年底,我省11个市本级、119个县已全部公开政府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1495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率为100%;县级14194个部门中已有1419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为99.97%。

(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为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政策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印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聘任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首批专家的通知》,公开选聘了首批专家直接参与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除外,还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价方式,对省本级预算安排的31个重点支出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51.57亿元。在绩效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上,邀请了省人大财经委的同志作为监督指导员,全程参与评审,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公信力,逐步构建开放式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体系。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的社会参与面广、关注度高,采购信息的透明度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始终严格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以财政部进行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评估为契机,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做到应公示的全部公示。2017年全省共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公告7.6万余条,供应商投诉处理结果40余条,处罚信息23余条,政府采购合同2.8万余份。

(五)地方债券发行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2017年3月21日、6月16日、9月5日、11月10日我省地方债发行期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了债券发行文件、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基本信息、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情况;公布了债券招投标书以及公告当期地方债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等信息。此外,在相关债券的还本付息日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及时公布了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六)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我厅在门户网开设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2017年,我省在第一时间对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并于3月23日、6月30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省向社会公开的政府性基金项目17项,均为国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57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7项,均为国定项目。

(七)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

每月中旬,在我厅门户网站“财政数据”专栏公开全省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包括累计营业总收入、累计营业总成本、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上交税费的同比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分级次和分行业的情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同比变动情况。除外,审核汇总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月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数据,将全省企业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盈利情况等编制成《山西省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发送至财政部及各市财政部门。

(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厅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组织研发了《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另外,初步建立起执法对象名录库,包括272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09户会计师事务所、136户资产评估机构、3413户省属国有企业、1334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103户市县农发机构以及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76户单位。对于年度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工作均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厅继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次,其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财政透明度”课题组申请公开预决算2件,个人申请公开2015-2016年度公安、交通、交警、法院、检察院、纪委罚没收入缴入省财政国库金额1件,个人申请公开政府债务情况1件,个人申请公开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情况1件,公司申请公开文件1件,个人申请公开用于标准制修订的项目经费1件,个人申请公开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件,个人申请公开交警罚款数据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都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及时答复,申请人对答复都比较满意。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单独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包含在机关办公经费内。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7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为公民,被申请人为市级财政部门。行政应诉案件情况:2017年,我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仍需大力推进;二是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的能力还很不足;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还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2018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带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提升;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回应及时,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信息公开、解读宣传财政政策的能力,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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