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驻地经济发展形势、财政运行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落实情况,监督驻地执行财税法规政策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向省财政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省财政厅授权,对驻地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情况、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进行评估,向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对中央和我省财税政策和转移支付在驻地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建议并跟踪落实;对普惠金融相关事项进行初审,向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授权,监督驻地政府债务、财政暂付性款项、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情况,发现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向省财政厅、驻地人民政府反映报告。监督驻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情况。按照统一安排,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