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会计人员从业情况管理,组织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省会计信息化工作。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评估机构备案等相关工作。行使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机构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协助行使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职能。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师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工作。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宣传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推动管理会计应用。
负责人:成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