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资金进行绩效管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负责人:郑 慧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资金进行绩效管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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