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的起步之年。省直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实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力推动了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成绩。
一、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省直各部门(单位)着力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推动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机制,为工作有序开展夯实了基础。36个部门(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省直各部门(单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省直各部门新出台14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47个部门(单位)建立起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14个部门(单位)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作为2023年新出台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
三是完善指标体系。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福彩中心等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或动态调整本部门或本行业绩效指标体系。
四是规范智库建设。24个部门(单位)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并充实绩效管理专家,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撑。
五是强化培训宣传。省直各部门(单位)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培训,26个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有力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17个部门(单位)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管理工作,为绩效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二、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
省直各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财政预算安排的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和政策、申请新增预算和到期申请延续的重大支出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12个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8个新增项目或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方法科学规范,评估报告内容完整。
三、绩效目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基本实现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除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外,所有项目(包括基本支出项目)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96个省直部门(单位)全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
二是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所提高。省直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成本指标填报试点,细化量化四类其他运转类项目成本指标的编报,有力提升了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四、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加强
一是开展定期监控。省直各部门(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除科研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资金,以及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定期监控,包括4153个项目、96个省级部门,涉及预算资金840.84亿元。
二是开展大事要事监控。12个部门(单位)对纳入2023年大事要事绩效监控范围的项目资金,分季度进行了“双监控”,有力保障了大事要事项目的实施。
五、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绩效自评扎实推进。省直各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包括其他配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涵盖6237个项目(包括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项目资金1194.19亿元。有关省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高质量完成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受到财政部和有关部委通报表扬。
二是部门重点评价有序开展。27个省直部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力量或第三方机构,对67个项目或部门(单位)整体开展了部门评价。三是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扩围提质。24个省直部门(单位)配合省财政厅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对28个重点支出项目、20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个财政支出政策和2个部门整体的重点评价,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六、评价结果应用力度进一步强化
一是做好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15个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省财政厅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坚持结果导向,评价结果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在2024年度预算安排中,省财政厅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压减项目预算,共计压减预算资金1.5亿元。
七、绩效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省直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96个省直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其中296个项目以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形式公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96个省直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评价情况,其中,76个部门(单位)公开了39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12个部门(单位)公开了18个重点项目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